全文下载              考核时间安排:从元月21日开始,各部门具体考核时间另行通知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榆建发〔2009〕4号

关于印发榆中县建设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
考核办法的通知

各部门:
  为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,增强局属各部门、各单位的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,推进机关效能建设,优化发展环境,科学合理评价各部门2009年以来工作,确保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,特制订本考核办法。
    一、考核原则
  此次考核按照突出重点、统筹兼顾、注重实效和讲究效率的原则,着重考核各部门目标责任完成情况、项目完成情况以及各单位职能工作、班子建设情况,突出考核局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。
  三、考核内容
  考核具体内容包括目标责任完成情况、承担重点项目(重点工作)完成情况、日常管理工作、财务管理情况以及考核小组认为需要考核的其他工作共七项内容,基本分为100分,采取分项打分的方法,分值按规定百分比汇总后作为年终考核的成绩,具体考核项目和标准如下:
   (一)目标责任完成情况(占25%)
   根据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,逐项评分汇总成绩,汇总分值*25%计入年终考核成绩。
  (二)重点项目(重点工作)完成情况(占15%)
  每个部门抽1-3项工程建设项目或重点工作进行检查,检查内容包括硬件和软件两个方面。同时进行延伸检查,主要涉及资料申报、审核、审批、验收、档案管理及完成情况等,软件资料少一项扣5分,直至扣完。评出的分值取平均分*15%计入年终考核成绩。
  (三)日常管理及机关作风建设(占20%)
  各部门的日常管理工作考核主要包括正常业务的开展,有无信访事件,党员、干部业务学习情况,文体活动开展情况等综合打出分值(总分50分);机关作风建设的考核通过调查表对各部门打出分值(总分50分)。两项分值的总和*20%计入年终考核成绩
  (四)财务管理情况(占10%)
主要考核各部门的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务管理规定,特别是承担重点工程建设的项目的财务管理。检查中出现一项财务问题扣5分,直至扣完。评出的分值*10%计入年终考核成绩。
  (五)个别谈话(占10%)
  由考核组组织每个部门3-5名人员进行谈话,根据谈话的情况,结合各部门上报的年终总结,打出相应的分数,分值*10%计入年终考核成绩。
  (六)平时督察(占10%)
  由督察室根据对各部门平时的监督检查,打出相应分值,分值*10%计入年终考核成绩
  (七)其他工作(占10%)
  其他工作以考核组认为需要考核的事项,采用100分值打出分数。分值*10%计入年终考核成绩。
  四、考核程序
  具体分六个步骤:
  1、各部门上报工作总结。
  2、局考核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梳理各部门考核重点。
  3、个别谈话。
  4、实地查看。查看内容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确定。
  5、征求意见。
  6、填报考核表格。各部门填报考核表格并及时上报局考核小组,汇总评分。
  五、加分项
  1、在县级以上报刊上发表文章的(1篇加5分)
  2、本部门亮点工作突出的(1项加5分)
  3、获得省市县政府或部门表彰的(1项加5分)
  4、其他有重大贡献的(1项加5分)
  5、其他需要加分的情况
  六、扣分项

  1、各部门工作汇报中经查证不属实的(1项扣5分)
  2、内部管理出现失误,造成一定后果的(1项扣5分)
  3、服务工作不到位,群众举报的(举报1次扣5分)
  4、安排的工作推诿拖拉,造成严重影响的(1次扣5分)
  5、其他需要扣分的情况

   七、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
    1、为了加强对各单位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,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,决定成立局考核领导小组,局长任组长,班子成员任副组长, 各处(室)负责人为成员。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漆宝良局长兼任。年终考核时,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抽调具体的工作人员,组建考核小组,具体开展考核工作。
    2、各单位要认真对待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,上报的情况要实事求是,如发现有虚报现象和弄虚作假行为,按虚报比例扣减得分,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。


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日

 

主题词:工作    考核办法    通知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榆中县建设局办公室  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0年1月20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