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榆中县建设局委员会
会 议 制 度
一、建设局党委实行党委委员会议、党委扩大会议、全体党员大会会议制度。党委委员会议每半月召开一次,党委扩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,全体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。
二、党委委员会议
由全体委员组成,书记或书记委托主持,局属党支部书记或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,主要任务是:
1、传达学习党和国家有关方针、政策、法律、法规以及县委、县政府的重要决定、指示,讨论实施办法。
2、讨论通过报请县委批准的重要事项。
3、讨论通过局党委的重要决定、意见。
4、研究确定城建发展规划、基础建设、资金收支、人事调动任免、年度计划等重大事项。
5、研究确定评选优秀、考核奖惩等重要事项。
6、确定城市建设宣传方面的重要事项。
7、确定外事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。
8、审批局属部门请求批准及1万元以上资金开支等的重要事项。
9、听取有关会议和调查研究情况的汇报,研究决定有关事项。
10、讨论其他需要党委会议决定的事项。
三、党委扩大会议
由书记或书记委托主持,各党支部书记参加,局属部门负责人根据需要列席。主要任务是研究、讨论、协调、安排党组织业务工作和有关工作方面的事宜。
四、全体党员大会
由书记或书记委托主持,全体党员参加。主要任务是传达有关文件精神,安排或通报党委全局性工作等。
五、会议管理
1、会议的组织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,各相关部门要做好协助配合工作。
2、各支部、部门提请安排的议题,须经分管领导同意,需要相关部门协商的问题,尽可能取得一致的或接近的意见。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,必要时提出两个以上的方案,供会议比较决策。议题在会前交党委办安排。
3、提请会议研究的问题,一般在会议前三天连同有关材料送党委办,汇总提请主持人审定。确定的议题及其有关材料在会前送党委书记或主持人。
4、会议决定的事项,必要时由党委办发“会议纪要”,有关部门要及时办理,认真落实。在执行中如发现确需部分或全部改变原决定时,要经相应的会议复议;紧急情况下,可先决断,然后再行复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