榆中县建设局政务公开制度
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规范机关行政行为,督促机关工作人员勤政、廉政,保证建设局工作的公正、公开和高效有序,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制定本制度。
1、县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;
2、与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内容及完成情况;
3、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;
4、建设项目《选址意见书》审批情况;
第六条 政务公开的基本程序
(一)各部门应当依据本制度,制定政务公开具体细则,提出公开的内容、范围、形式及责任人;
(二)公开内容经局党委会议研究,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批准后实施;
(三)各部门对各自公开的内容组织实施,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检查。
第七条 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:
组 长: 杨维中
副组长:杨 春
成 员:谈克选 马其荣 马得英 孙毓中
罗志荣 魏周卿 石永华 李永新
白财明 屈进宝 马渭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谈克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,制定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,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、形式、制度和管理工作,并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、存档工作。
组 长:谈克选
监督员:金恩太 刘云花
监督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第十条 本制度由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