榆中县建设局政务公开制度

第一条 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、政策,规范机关行政行为,督促机关工作人员勤政、廉政,保证建设局工作的公正、公开和高效有序,根据党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政策,制定本制度。

  1.   政务公开是指局属各部门办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,在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情况下,依照有关规定向社会或有关部门公开办理事项的有关程序和过程等。
  2.   政务公开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、民主监督的原则,做到方便群众,有利于监督。
  3.   政务公开的范围和内容应根据工作的性质、特点以及群众关心的程度确定。
  4.   公开内容 

1、县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;
2、与县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内容及完成情况;
3、重大工程项目审批和实施情况;
4、建设项目《选址意见书》审批情况;

  1. 建设项目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审批情况;
  2. 建设项目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》审批情况;
  3. 建设项目《建设工程施工(开工)许可证》审批情况;
  4. 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》审批情况;
  5.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情况;
  6. 违法建设查处程序;
  7. 建设局各部门收费标准;
  8. 供水、供热等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收费、服务程序、服务时限、服务承诺等;
  9. 其他向社会公开的内容

    第六条  政务公开的基本程序
(一)各部门应当依据本制度,制定政务公开具体细则,提出公开的内容、范围、形式及责任人;
(二)公开内容经局党委会议研究,报县政务公开办公室批准后实施;
(三)各部门对各自公开的内容组织实施,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检查。
第七条  政务公开的主要形式:

  1. 制发文件;
  2. 开会通报;
  3. 利用电视、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宣传;
  4. 利用网络发布有关信息;
  5. 利用热线电话开展咨询。
  6.   政务公开保障措施
  7. 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下组

组  长: 杨维中
副组长:杨  春
成  员:谈克选   马其荣  马得英   孙毓中  
罗志荣   魏周卿  石永华  李永新  
白财明   屈进宝  马渭沂
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由谈克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,具体负责日常工作。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的组织协调,制定政务公开目录编制工作实施方案,政务公开的具体内容、形式、制度和管理工作,并做好相关文件资料的收集、存档工作。

  1. 成立政务公开监督小组

组  长:谈克选
监督员:金恩太   刘云花
监督小组负责督促检查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。
第十条   本制度由建设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